1、成绩认定:目前,交流学校成绩记载方式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与我司的成绩记载方法相似,即以百分制记,并对应成绩等级及平均学分绩点;第二种是记载成绩等级,并对应平均学分绩点。
百分制成绩与成绩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95-100 A+
90-94 A
85-89 A-
81-84 B+
78-80 B
75-77 B-
72-74 C+
68-71 C
64-67 C-
60-63 D
60 以下 F
2、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操作原则及方法:
(1)操作原则:交流学校的课程成绩认定后,一般不得高于bat365在线登录网站的课程成绩等级;员工所在院系和教务部可以酌情将部分交流课程成绩调低一个或两个级别。
员工在境外大学所修课程经我司认定并能转换成我司课程的,其学分/学时应该按照我司的课程学分/学时录入。
员工在境外大学所修课程如学时/学分数低于欲转专业课的学时与学分则不能转换。
(
2)具体方法:
①如员工所修交流学校课程以百分制成绩记载(即与我司成绩记载方式相似),该课程认定后的成绩可视交流学校学术地位等情况按给出的百分制成绩如实登录或根据员工所在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认定后的成绩登录,其成绩等级和平均学分绩点随之与我司的对应关系一致。
②如员工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成绩等级(A、B、C……)的形式登录,首先对照交流学校与我司成绩等级、百分制成绩以及平均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换成我司成绩时给出相应的成绩等级(一般是与原成绩等级相同或者低于原成绩等级1到2个级别),最后根据给出的成绩等级对照我司百分制成绩段,并以“居中”原则给出课程转换后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3、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程序 附件
申请及处理时间:
每学期员工申请学分转换的截止时间是开学后第8周,逾期不予办理。
教务部在每学期第10周将转换后的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