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推免研究生工作程序
1、大四学年第一学期初,开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2、推免工作分为两大块:推荐阶段以及接收阶段。
推荐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教务部负责,接收阶段的工作主要是研究生院负责。
3、两个阶段的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
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
接收录取工作于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4、凡参加推免的员工都必须按时向学院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推免条件的员工进入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用本人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我的门户”,选择“业务办理-教务部-推免资格申请”,可进行提交、修改以及取消申请操作。
在系统开放时间之外,员工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5、学院根据申请员工成绩排名(由教务系统生成)、其他加分和必修课完成情况在“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完成推免资格的审核确认。
6、教务部审核提交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员工可登录校内门户进行推免资格查询。进入“我的门户”,选择“业务办理-教务部-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7、教务部将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员工名单转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
8、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员工如申请本校,按学校相关接收办法进行申请;
申请外校的,按对方单位要求自行联系。
9、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注意:
1、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员工必须届时修完教学计划要求且开设的所有必修课学分(特殊情况见教学计划要求),按要求提交必修课完成表。
2、关于团委支教团项目:报名支教团推免的员工除了通过团委的审核之外,仍然需要通过院系和教务部审核。
3、学工、支教、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等类型的保研必须申请推荐资格。
4、关于出国留学及成绩单的办理: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员工,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等;
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员工,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员工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