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满二年(含)以上,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总学分数70%以上,且取得总学分数达到70学分以上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部批准,准予按专科毕业离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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