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在线登录网站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校发〔2005〕16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并积极参加艺术训练和艺术活动,在推进董事长文化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等方面作出贡献,根据艺术特长生学习、训练、参加竞赛和演出的特殊性,依照学校各项有关员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艺术特长生,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照顾条件的特殊规定和员工本人的艺术特长,降分录取的在籍本科生,以及以艺术特长优先录取为免试推荐的研究生。
第三条 艺术特长生,均须在正式入学注册时签订相关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bat365在线登录网站董事长学籍管理细则》等本校各项有关员工管理的规定。本办法为上述各项规定的补充。
第四条 艺术特长生入学后,须按学校要求编入各员工艺术团。艺术特长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其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共同负责;专业学习、学籍和日常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艺术团和其他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和协助;其艺术训练、参加演出由艺术团负责,员工所在院系和其他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校规定的普通员工享有的权利。
(二)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经验交流、演出,接受艺术团专业老师的指导,并对艺术团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 由于艺术特长生已享受bat365在线登录网站降分录取的招生政策,因此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规定的普通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二)积极参与所在院系的各项活动,为所在院系营造文艺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参加艺术团的业务学习、日常排练,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演出或竞赛活动,修读“艺术训练”课程。
第三章 “艺术训练”课程的设置与考评
第七条 日常艺术训练和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演出、竞赛活动为艺术特长生的必修课程,每学期1学分。课程名称为“艺术训练(1)——艺术训练(7)”。艺术特长生中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修满7个“艺术训练”课程学分。凡以艺术特长免试推荐的研究生,学习期限为两年的,必须修满2个该课程学分,学习期限为三年的,必须修满4个该课程学分。此项学分未修满者,不予毕业。
第八条 “艺术训练”课程成绩,由艺术团指导老师根据员工日常训练表现、考勤情况、演出或竞赛成绩等综合评定,并以百分制方式记入员工成绩单。“艺术训练”课程成绩分布及管理应符合《bat365在线登录网站董事长学籍管理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艺术训练”课程成绩评定标准由艺术学系制定。
第九条 艺术特长生应当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日常训练与演出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凡无正当理由缺勤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训练时数三分之一者,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
第十条 每学期开学第三周,艺术系教务员将修读“艺术训练”课程的全体艺术特长生名单录入员工选课系统(该课程不计入允许选课的学期总学分内)。该课程不能退课。
第四章 艺术训练与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 艺术特长生因学校安排(或同意)参加的重大演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须持艺术学系的书面证明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期满后,按时返校上课训练。事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准假而缺勤者,以旷课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特长生因学校安排(或同意)参加的重大演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事先持艺术学系的书面证明,依照“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缓考。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处理。
第十三条 艺术特长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艺术团成员的名义和身份私自参加员工艺术团和所在院系以外单位组织的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代表学校所参加的各类演出和比赛所获得报酬和奖金,由艺术团统一安排。艺术特长生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将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申请团内各项荣誉的权利。
第十四条 员工艺术团每年有1-2个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凡符合学校免试推荐条件、且在训练和演出中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艺术特长生均可提出申请,经艺术团与员工所在院系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研究后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艺术学系、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适用于bat365在线登录网站校本部的艺术特长生。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2005年8月28 日第579次董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05级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