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中德建交45周年之际,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7月4日和5日对德国进行其任职以来的第二次国事访问,并参加德国担任轮值主席国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汉堡峰会。有理由相信,中德两国将以此为契机,在原有关系发展的丰硕成果基础上,将两国关系引入更加辉煌的未来发展新征程。
探讨双边关系,可以从三方面因素入手:双方是否是比较独立的国际关系行为体(本体因素);两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大体相当(结构因素);两国的国家利益和对外政策目标是否比较一致或具有较高程度的相互依存度(相互依存因素)。
中德两国都于1949年建国,此后的发展道路具有惊人的并行不悖的相似性或一致性。两国都曾坚持“单独代表权”,奉行“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巩固了国际地位,60年代末期开启外交政策新取向,70年代初加入联合国。冷战结束以后,中国和德国都是新崛起的具有世界影响的大国。
中德两国属于世界上拥有邻国最多的国家,在亚洲和欧洲的区域整合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两国都分别有过“克制文化”和“韬光养晦”的经历,在处理邻国以及其它大国关系上拥有相较于其它国家更多的敏感性。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和第四大经济体、主要贸易大国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中国和德国都在2013/14年间向世界宣示,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对世界与地区的和平、稳定、繁荣肩负起更多责任。
中德关系2014年提升为“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2016年,中国首次成为德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到1700亿欧元;务实合作的战略性加强,逐渐向航空航天、海洋、极地、网路等空间延伸。在人类社会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在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的严峻挑战面前,中德两国的发展理念和对外政策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德国驻华大使柯慕贤在今年6月底一次访谈中提到中德/中欧之间“在气候议题、加强世贸组织和联合国的作用、推进全球化上,有着共同目标”,等等。
中德两国不仅主观上具有承担更大国际责任的战略叙事,而且客观上还有施展各自以及共同的抱负的国际平台。中国2016年成功主办“G20杭州峰会”,全力支持和参与德国2017年主办“G20汉堡峰会”。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G20杭州峰会”主旨,同“塑造联动世界”的汉堡峰会主题高度契合。作为全球最重要经济体的中德两国,在国际关系发展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互利合作,携手各方一道努力,可以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中德两国的体量、人口等诸多因素差异较大,但德国是“欧洲的德国”,中德关系可以定性为大国性质的关系。同中美关系相比,中德关系不是所谓“新起大国”和“守成大国”之间必然陷入“修昔底德陷阱”的关系。然而,德国对外关系强调价值与利益。德国对美国特朗普的理念再有不满,也不能和不愿割断大西洋联盟的脐带;德国对中国习近平的理念再有认同,也不能和不愿同意识形态相左的中国完全站在一起。
另外,“传统经济大国”德国对“新起经济大国”中国以及“传统政治大国”中国对“新起政治大国”德国的习惯与适应,不会一蹴而就。中德作为两个新崛起大国还面临各自邻国、区域乃至国际社会的适应与认可难题,国际范围流传的所谓“德国威胁论”和“中国威胁论”说明这一层面问题的重要性。
中国发展的根基在于自身,“通过改变自己影响世界”。德国发展的根基在于欧盟;欧盟成员国既需要、同时又不情愿接受甚至反对德国主导作用的“欧洲/德国困境”需要正视。法国怕“衰落”、德国怕“孤立”,分别是法德两国根深蒂固的历史梦魇。因此,重启或激活德法两国在欧盟整合中的“双引擎”作用,对于欧盟克服危机、在地区与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意义重大。中国在处理对德/对欧关系时要考量平衡与协调的问题。否则,关注德国的“欧盟核心大国作用”,引发所谓“中德特殊关系”猜忌,未必会有“促进中欧关系全面发展”的正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