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释广义的“李约瑟难题”——为什么原本领先的亚洲走向衰落和原本落后的欧洲开始崛起,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精神论、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决定论、保罗·肯尼迪的多元政治说和加州学派诸理论提供了一系列有价值的解释,但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且其逻辑推演体系难以解释当下的“格局扭转”——欧洲的颓势和亚洲的复兴。作者改进肯尼迪的多元政治学说,并整合诺斯的制度理论,尝试提出一套“适度分裂”的分析框架:“分裂”的“度”会影响内外压力的比重和国家政权的强弱,只有实现了“适度分裂”的微妙平衡,统治集团才能同时具备“进取”的意愿和能力,实现国家之崛起。纵观历史,15世纪以来欧洲民族国家诸强竞争格局实现了“适度分裂”的微妙平衡,同时具备了“进取”的意愿和能力;15世纪以前欧洲封建邦国林立的“过高分裂”使得统治者虽有外部竞争的强大压力,却无力提供激励资本积累和技术发明的有效制度保障;而15世纪以来亚洲帝国—附庸体系的“过低分裂”又使得统治者虽有强大的制度构建和运行能力,却没有促进工商贸易和技术创新的主观意愿。伴随着历史周期和世界形势的演化(特别是全球化国际竞争场域下),“适度的分裂”有了新的含义和尺度,在同一套分析框架下能够较好地解释当下的欧洲渐现颓势和亚洲(特别是中国)复兴。
一、解释欧洲兴起的诸派理论
15世纪末大航海时代以来,欧洲开始崛起而亚洲逐渐衰颓。为何原本落后的欧洲开始领先,而原本进步的亚洲渐渐衰落?英国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史发现,16世纪以前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远远超过西方,为什么近代科学和工业革命只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而未在中国文明中成长?“李约瑟难题”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思索,事实上近五百年来西方(欧洲)在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都实现了对东方(亚洲)的追赶和反超,从一个更广义的角度讲“李约瑟难题”可以阐释为:欧洲为什么会崛起,为什么会产生近代科学和工业革命为何实现了长期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和社会繁荣?而相反地,为什么同一时期的亚洲却停滞不前,并在欧洲列强的冲击下“如梦初醒”?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思考。
(一)宗教精神论
以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马克斯·韦伯(Max Webber)等为代表认为西方宗教比东方宗教更为积极,更加关注对自然的改造,特别是通过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后西方基督教中的新教教义鼓励人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创造物质财富,同时勤俭节约。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的兴起是因为16—17世纪的宗教革命导致新教伦理的广泛接受与传播。传统的天主教的财富观与新教的财富观有很大不同,天主教认为财富是罪恶,拥有财富就进不了天堂,如《圣经》中所言:“比骆驼穿过针线孔还难。”而新教认为财富积累是为上帝工作,彰显上帝的荣耀,不影响进天堂,所以新教徒都很努力工作、勤奋、简朴、自制力强。这些观念的改变(孕育了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二)制度决定论
以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等为代表,认为清晰的产权制度、规范的法律体系以及组织结构的变革和创新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科技进步和工业革命。诺斯认为,西方世界过去一千年来的经济制度的创新,特别是后来私有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私人土地、股份财产和鼓励创新发明的专利法规)的建立,是解释西方世界崛起的最关键原因;相比较而言,以前的经济历史学者如沃尔特·罗斯托(Walt W. Ros-tow)的解释强调技术创新、教育、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但诺斯认为这些是增长本身的表现,而不是增长的原因,保护产权制度的创建才是真正原因:因为从“理性”的角度出发,如果没有对个人利益的有效激励和保障制度的存在,个人是不会轻易从事对社会有益的经济活动的(如商品交易、资本投资、技术创新等)。所以私有产权的保护制度是高效率的,它使得每个公民在市场中的自由和公平的交易成为可能。没有私有产权的保护,就可能出现交易后的利润和收益的产权归属不明晰,公民之间市场交易的意愿就大大降低。诺斯早期的研究认为经济增长只与经济制度安排(特别是私有产权制度和专利制度)有关,后期他认为广义的制度安排(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都与经济增长有关,一个国家的广义的制度安排若是高效率或低交易成本,这样的制度将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三)加州学派
以李中清(James Lee)、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杰克·戈德斯通(Jack Gold-stone)等为代表的加州学派反对西方中心主义。戈德斯通在其著作《为什么是欧洲》中认为西方的崛起并“不是因为欧洲在哪一方面比世界上其他地区更优越,不是因为欧洲比其他国家更富有,或者在科学技术上更领先、在生产制造和商业上更优秀历史的经验也并没有充分的论据证明欧洲在宗教、贸易、法律制度和技术上比其他国家更具优势”,并认为解释“西方崛起”的一个关键要素在于西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广泛存在的对创新的渴望和能力,其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新的思想(涉及经济、政治、科学等方方面面),它需要宽容的文化和开放的观念。
然而本文认为,韦伯的宗教精神论、诺斯的制度决定论、加州学派等诸理论恐怕不足以完全解释历史上欧洲兴起和亚洲衰落的根源性原因,其逻辑体系更难以解释当下的“格局扭转”——欧洲的颓势和亚洲(特别是中国)的复兴,本文改进英国学者保罗·肯尼迪(Paul Kennedy)的多元政治学说,并整合诺斯的制度理论,尝试提出一套系统性的“分裂”进步学说,界定一系列新的概念(分裂的度、内外压力、进取意愿与能力等)并构建其逻辑推演体系。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用的“分裂”一词主要指政治上的分裂,且为一个相对而非绝对的概念,如欧洲19世纪末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法兰西共和国并立的时期相对于罗马帝国时期是为分裂,而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诸邦并立相对于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是为分裂。
二、进步说:“适度的分裂”与欧洲的崛起
宗教精神论认为新教伦理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制度决定论认为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创新提供了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有效激励和保障,加州学派认为欧洲的崛起源于宽容和多元性的文化,在于对创新的渴望和能力。然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思考:为什么欧洲会孕育出鼓励努力工作和创造财富的宗教伦理而亚洲却不能?为什么欧洲能产生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体系而亚洲却不能?为什么欧洲会生成对创新和发明的无限渴望而亚洲却不能?事实上,不论是努力工作、创造财富的伦理,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还是宽容的文化和新的思想,其背后一定还有深层次的、根源性的原因值得挖掘。要理解五百年来欧洲的崛起和亚洲的衰落所谓的伦理、制度、思想创新等恐怕都只是“中间变量”,尚难称为根本上的“自变量”,这些要素也是欧洲国家和亚洲国家所处的整个大系统、大环境作用的产物,然后再影响了欧洲和亚洲国家历史演化和发展进程的不同轨迹。纵观五百年来欧洲和亚洲国家所处的大系统和大环境,一个最大的差异就是政治格局的迥异:欧洲是动态、流动、激烈的诸强竞争结构,亚洲则是稳定、僵化、平和的帝国—附庸体系。事实上,正是欧洲的分裂和竞争促进了欧洲的崛起。
关于分裂与欧洲崛起之间关联的探讨,保罗·肯尼迪有所论述。“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在政治上始终处于一种四分五裂、各国互相竞争和军事冲突不断的状态”,这种多元性的政治格局造就了欧洲的崛起。保罗·肯尼迪认为,多元政治形成的原因在于欧洲“支离破碎、纵横交错”的地理状况,“欧洲的地形支离破碎,加上众多的山脉和大森林,从南到北气候差异很大,这就使得在欧洲建立统一的政治控制体制变得非常困难。这种多样化的地形促进了分散政权的发展和持续存在”。这样一种地理上的差别,是远在人类社会和国家诞生之前就已形成的客观存在。
然而,在论述政治多元性和欧洲崛起之间的逻辑关联时,肯尼迪主要从一种政治(政府)消极性的角度解读,认为欧洲国家政府的弱小和社会控制力量的薄弱为工商业贸易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新兴势力的崛起提供了“可乘之机”。“各地王权势力的相对薄弱,为近代欧洲各地——尤其是波罗的海、北海、地中海和环周边地区——的分散贸易提供了契机,欧洲的近代市场贸易秩序,事实上就是在这种各国王室政治竞争和军事冲突的缝隙中发展起来的。”“在欧洲既不存在一个可以有效地阻止这种或那种工商业发展的单一政权也不存在一个中央政府因其侧重点不同而造成某一工业的兴起或衰落;那种类似于严重阻碍印度莫卧尔帝国的征税人对商人和企业家进行系统与全面掠夺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像明代中国和幕府时代的日本那样对海外贸易所颁发的禁令也难能有什么效果。”肯尼迪接着发现,在这样一种分散、多元的政治格局中,“大部分欧洲政权逐渐地、不平衡地与市场形成了一种共生关系(asymbioticrelation-ship),从而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种国内秩序以及非任意专断的法律制度(对外国人也是如此),并从税收中获取了由贸易所带来的利润增长的一部分”。
肯尼迪的研究较好地分析了欧洲政治上的分裂与兴起之间的关联,但仍有待在逻辑自洽性上进一步完善。既然欧洲的崛起得益于“四分五裂”的宽松环境那么15世纪以前的欧洲更加分裂,处于无数个封建小邦国林立的状态,商业贸易发展和新兴阶级成长的空间无疑更加广阔,为何这一时期的欧洲没有兴起,并长期“沉沦”于“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反而是15世纪以后欧洲各国趋向统一、王权巩固、一系列强大的民族国家相继建立时开始了崛起的进程?此外,支持和保护贸易可以获得税收利润这一点浅显易懂,然而为何只有欧洲政权与市场建立了共生关系,而亚洲的统治者却会对利益和好处“无动于衷”?这背后恐怕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因此,肯尼迪的理论还有待改进需要引入一系列新的概念,并构建更加周密、系统的逻辑推演体系(如表1所示)。欧洲的兴起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分裂(政治多元性),也绝非分裂程度越高发展就越迅速分裂程度越低发展就越滞缓,或武断地认为分裂则崛起,统一则停滞。对此,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度分裂”的概念,并由此区分“过高分裂”和“过低分裂”,同时考虑各国统治集团所面临的压力来源的不同。在不同的分裂状态下,政权(统治集团)所面临的内部安定压力和外部竞争压力的比重是不同的,内外压力的强弱对比使得各国的“进取”意图各不相同,不同的分裂程度也使得各国的“进取”能力各不相同而只有在“进取”意图和“进取”能力兼备的状态下,才能实现一国之发展和崛起。因此所谓“适度的分裂”就是在这一程度下,政权能同时具备“进取”的意愿和能力。从政权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效用的角度讲,所谓“进取”意图,是指政府有促进工商贸易和技术发明的主观意愿;所谓“进取”能力,是指政府能够为民众的经济活动和技术发明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激励规则和可靠预期的能力例如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奖励和保障技术发明的收益等。
结合史实,具体分析各概念的逻辑联系,在欧洲崛起的数百年间(至资产阶级革命以前),不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亚洲,各国统治集团都主要为封建土地贵族,本质上(或初衷上)都不鼓励乃至遏制工商业经济发展,因为这不仅会培育新的权贵阶层,挑战其固有地位,而且会造成不安稳因素(例如民众都去经商而不种地)。然而,在一个充满竞争性的环境下,在外部竞争压力大于内部安定压力的情况下统治集团往往又不得不放松限制乃至鼓励资本活动和工商贸易。在“过低分裂”的状态下例如亚洲的帝国—附庸体系中,大帝国的统治者面临的外忧远远小于内忧,可以全神贯注于“安内”,重农抑商,维系统治,首要目的是确保王权千秋万代而不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几乎没有任何“进取”意愿,这也解释了为何亚洲的帝国统治者不会为贸易带来的利润所动,因为这与统治权的重要性相比“相形见绌”“难堪一提”。
然而在欧洲的诸强竞争结构中,各国统治者为了维护本国生存乃至谋求霸权,必须考虑“竞外”,否则国土沦丧、国将不国王权的稳固更加无从谈起,因此在诸强竞争结构中,外部竞争压力压倒内部安定压力,使得统治者不得不积极促进商业贸易,赚取真金白银,充实国库,因为“农业岂能富国,农业只可安国”,并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的革新(集中表现为两次工业革命),不仅有利于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增进贸易优势和财力税收,而且有利于改进军事装备,直接增进本国的硬实力。为了从根本上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和科技的竞争力,政府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一个个体、每一个民众投身于经贸活动和技术发明的动力而前提就是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特别是以经济制度为核心的一整套社会制度安排,保护私人产权、保护发明专利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每一个政治实体都有能力构建和维系一个统一、规范、强有力和权威性的制度体系,15世纪以前欧洲大范围的分散林立小邦国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有当具有一定人口数量、国土规模以及强有力的王权和民族凝聚力的民族国家得以建立时,国家才具有提供制度保障的能力。因此,大航海时代以来欧洲崛起的根源就在于实现了“适度的分裂”这一微妙的平衡,同时具备了“进取”的意愿和能力。
值得玩味的是,在欧洲国家竞争和崛起的道路上,促进工商业和技术进步虽然直接巩固了国力和王权,但最终国内新兴势力(所谓资产阶级)的崛起也导致了王权的瓦解或消亡(表现为资产阶级积蓄一定力量后迫使封建君主立宪以分享权力,或积蓄足够力量后直接发动暴力革命推翻王室),这实际上是封建统治者所面临的一个两难选择,在剧烈的外部压力下,如果不竭力推动工商贸易和技术革新以增进国力,国家吞并、统治瓦解的危险可能迫在眉睫、来得更快。
总体上,本文对保罗·肯尼迪的理论加以改进,并在其基础上更多地整合了诺斯的制度理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推进:第一,肯尼迪更多从政治(政权)消极性的角度看待政治上的分裂与欧洲崛起之间的关联,国家政权的弱小和社会控制力量的薄弱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和新兴势力的萌芽和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相比较而言,本文则主要从政治(政权)积极性的角度,认为欧洲崛起不是政府弱小和控制乏力的结果,而是民族国家的建立和诸强竞争格局的形成,达成了“适度分裂”的微妙平衡,使得政府同时有意愿且有能力为贸易发展、工业进步和技术创新提供激励和制度保障的结果。
第二,本文构建了一套比较简洁、系统的逻辑推演体系,不是简单论述分裂(政治多元性)造就了欧洲的崛起,或者大一统导致了亚洲的停滞和衰落,而是区分了分裂的“度”,并界定了国家的“进取”意志和能力两组概念。在不同的分裂状态下,统治集团会面临强弱不同的内外压力(内部安定压力居主导地位或外部竞争压力居主导地位),并进一步影响了统治集团进取的意图和能力,只有分裂的状态达到了“微妙的平衡”政府(统治集团)才能同时具备进取的意愿和能力,为民众的经济活动和技术发明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本文的分析对象不仅仅侧重于欧洲,而是同时进行了欧洲和亚洲各自政治格局演化的纵向梳理(自大航海时代以来数百年的历史分析)以及双方政治结构体系的横向对比(归纳为“诸强竞争格局”和“帝国—附庸体系”),以更好地论证“适度分裂”的分析框架。
第三,动态性地理解“适度的分裂”,不仅解释欧洲的崛起和亚洲的衰退,更可解释当下欧洲的颓势和亚洲的复兴。伴随着历史周期和世界形势的演变,“适度分裂”有了新的含义和尺度,用同一个分析框架和逻辑体系依然能较好地解释当下形势之转变——为什么欧洲渐现颓势而亚洲(特别是中国)走向复兴,具有较好的理论延展性和解释力。
三、诸强竞争结构:欧洲政治格局的历史演进
15世纪以来的数百年中,欧洲的一个基本政治格局就是总是存在着若干势均力敌的国家之间展开激烈竞争(且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维持对其他国家的长期绝对优势)。欧洲诸国同处于一个竞争圈中,因为欧洲国家分布相对集中、空间相对狭小,且各民族多有渊源、联系密切。欧洲诸国的竞争格局可以界定成一个流动性和交融性很强的三层竞争圈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国力较为强盛、竞争较为激烈的若干核心竞争圈国家,也有国力较弱、冲突较少的边缘竞争圈国家以及外围圈国家。三圈的国家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变化的(因此,竞争圈用虚线勾勒而不是实线),通过国内变革、科技革新、外交纵横与冲突战争,有些国家可能由外围圈逐渐进入边缘竞争圈甚至核心竞争圈,而有些国家也可能由核心竞争圈逐渐退出,沦为边缘竞争圈乃至外围圈国家。总之,欧洲国家的竞争格局经历着不断的“新陈代谢”“优胜劣汰”,不停地输入“新鲜血液”,“你方唱罢我登场”,15世纪以来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段总存在着若干势均力敌的强国之间的激烈竞争,它们都渴望捍卫自己的生存,乃至谋取全欧洲的霸权。具体分析史实,大致以百年为单位,分析公元1500—1900年欧洲国家竞争格局的变迁,如表2所示。
1.公元1500年:核心圈包括葡萄牙王国和西班牙王国。葡萄牙赢得光复战争后于14世纪率先建立了统一的民族国家,率先走上大航海之路。西班牙则紧随其后,相继建立了强大的殖民帝国,二者一度均分天下。边缘圈包括法兰西王国和英格兰王国,二者经英法百年战争,逐渐建立了强有力的王权和统一的民族国家,虽然它们的航海殖民进程晚于葡萄牙和西班牙但一直在积蓄力量,伺机挑战。欧洲诸强竞争体系的外部还面临着来自奥斯曼帝国的威胁与挑战。作为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奥斯曼帝国占据了东欧的巴尔干半岛,不仅控制了东西方的陆路商道(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开拓海洋贸易路线的一个直接原因),也对欧洲诸国的生存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在苏莱曼大帝(SuleymanⅠthe Magnificenturl)时期,帝国的势力走向了鼎盛。
2.公元1600年:核心圈包括西班牙王国、英格兰王国、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荷兰)、法兰西王国。此时的葡萄牙已被西班牙吞并,西班牙的海上霸权和殖民势力走向了顶峰,然而英格兰于1588年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西班牙由盛转衰,英格兰和荷兰开始建立海上强权。边缘圈包括奥地利大公国(自13世纪起,统治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长期占据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位)和莫斯科公国(1613年建立罗曼诺夫王朝),这两国虽没有直接参与海上贸易和殖民开拓的竞争,但都积极地开疆拓土,逐渐成长为不可忽视的陆路强国。外部挑战同样来自奥斯曼帝国,其向欧洲的扩张步伐一直没有停歇,17世纪中叶,科普律鲁(K prülü)家族执掌了帝国的权力,在欧洲战场相继重夺特兰西瓦尼亚、征服克里特以及扩张至乌克兰南部。
3.公元1700年:核心圈包括英格兰王国(联合苏格兰和荷兰)、法兰西王国西班牙王国、奥地利大公国。经过光荣革命之后英格兰与荷兰共享国王,一度建立了“英荷联盟”。此时的法国正处于波旁王朝路易十四(LouisⅩⅣ)时期,“太阳王”在位期间相继发动了法荷战争、大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于17世纪末期建立了法国的欧陆霸主地位。奥地利大公国在这一时期也走向强盛逐渐由边缘圈进入核心圈,一系列标志性的事件包括1683年维也纳之战战胜奥斯曼帝国,维护和巩固了其在中欧的霸权,并通过随后的一系列军事行动于1699年与奥斯曼帝国签订了《卡尔洛夫奇条约》(Treatyof Karlowitz),获取了匈牙利全境(奠定了后来奥地利帝国、奥匈帝国时期的版图)。1721年彼得一世加冕称帝,开启了沙皇俄国时代,位于边缘圈的俄国在彼得大帝的率领下积极改革,学习西欧的先进科技与制度,为崛起积蓄力量。在这一时期奥斯曼帝国仍构成外部挑战,但在维也纳之战中落败,受到以强盛的哈布斯堡王朝为首的欧洲诸国压制对欧洲的威胁减小,停止了向欧洲扩张的步伐。
4.公元1800年:核心圈包括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王国(联合汉诺威)、法兰西共和国(法国大革命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804年拿破仑加冕后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奥地利帝国、俄罗斯帝国。此时英国的海上霸权仍旧无可撼动,且正处于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进程之中,极大地强化了工业实力和贸易优势。法国在拿破仑的领导下走向极盛时期,构筑了欧陆霸权,控制了大半个欧洲。神圣罗马帝国(以奥地利大公国为中心)虽起初与英国、俄国等同盟对抗法国但在第三次反法同盟战争期间的奥斯特利茨战役中被拿破仑击败,弗朗茨二世(FranzⅡ)被迫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号(仅以奥地利皇帝的名义统治哈布斯堡王朝的剩余领土)且其在德意志地区的霸主地位也受到来自普鲁士的长期争夺与激烈挑战。俄罗斯帝国在若干次的反法战争中虽然也遭遇失败,但在1812年最终击溃不可一世的拿破仑大军,正式奠定了欧洲核心大国的地位。边缘圈则包括西班牙王国、普鲁士王国。此时的西班牙已彻底脱离核心圈,甚至一度沦为法国的附庸国。普鲁士王国在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Ⅱ)时期积极变革、整顿军备,将普鲁士变为一个强大的军事国家,同时积极接受启蒙思想改进司法和教育制度,鼓励宗教信仰自由,并扶持科学技术发展,使得普鲁士逐渐成长为德意志最强大的邦国和欧洲诸强之一但此时仍无力与英国、法国等核心圈大国全面抗衡。这一时期奥斯曼帝国构成的外部挑战更加减小自身潜伏着深刻的危机,而遥远东方的中国则为欧洲提供了“精神标杆和挑战”在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的引导下,西欧掀起了一场“中国文化热”,中国成为西欧诸国潜在的学习标杆和赶超对象,这也激励着欧洲国家不断进取、革新。
5.公元1900年:核心圈包括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德意志帝国、法兰西共和国、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普鲁士于1871年的普法战争中击败法国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WilhelmⅠ)在凡尔赛宫加冕成为德意志帝国皇帝,德国正式跃入核心圈,成为可与英国、法国匹敌的欧洲强权,并在1911年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妄图彻底改变原有世界格局,分取更大的“蛋糕”。边缘圈包括西班牙王国和意大利王国,意大利由撒丁王国完成统一,由外围进入边缘竞争圈。而此时的奥斯曼帝国已经日薄西山、危机重重,不再构成外缘挑战,欧洲的竞争之源几乎全部来自内部诸国之间的较量和争夺。事实上这一时期的欧洲已经完全奠定了世界中心地位,世界即是欧洲强国竞争的舞台,欧洲诸强的战争就是世界战争。
总结上述分析,15世纪以后欧洲历史舞台就是若干势均力敌的国家之间的激烈竞争主要强国有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奥地利、俄罗斯,这8个国家轮番登场在外围圈、边缘圈、核心圈之间流动、循环,构成了一个动态交融的欧洲国家竞争结构。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段,欧洲都有若干势均力敌的强国展开激烈的竞争,并且从1500年至1900年,核心竞争圈的国家数目越来越多,竞争压力和激烈程度越来越大,促进了欧洲诸国争相促进和推动商业贸易、工业生产和技术创新,增进综合国力和军事实力,以捍卫国家的生存、利益乃至全欧的霸权,直接加速了欧洲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政治经济军事的崛起。
四、帝国—附庸体系:亚洲政治格局的历史演进
伴随着欧洲的崛起,亚洲则渐现颓势,在14世纪至18世纪(18世纪以后亚洲的古老文明开始大范围地遭受西方的“侵辱”)这五百年间,亚洲的三个主要文明区(东亚、西亚、南亚)的政治格局基本上都是大一统的帝国以及帝国周围的附庸国,这些大帝国与附庸国之间不是竞争和竞赛关系(附庸国根本无力与“中央帝国”竞争),而是臣服和朝贡关系;是稳定、僵化、平和的帝国—附庸体系,而不是动态、流动、激烈的诸强竞争格局而且三大体系之间少有竞争和冲突,各自分属不同的政治圈(文明圈)。一方面是因为亚洲幅员辽阔、山川阻隔,东亚、西亚、南亚三个文明区之间的互动交流远少于欧洲诸国(荷裔历史地理学家房龙在描述中国的历史地理时甚至称其为“东亚大半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解读为中国的东、南、西三面都是大海与高山阻隔,主要的威胁就来自北面);另一方面,亚洲大帝国都主要以农业立国,热衷于安内而不是征外,倾心于垦殖而不是贸易。因此,三大文明区中的帝国几乎都处于一种“唯我独大”、“四方来朝”的局面,缺乏竞争对手,“安于现状”专注于维护既有的王权和统治,缺乏竞争、进取和革新的动力。事实上,帝国—附庸体系中的国力绝对差距(大帝国相比“附庸国”具有绝对的国力优势)不仅使得大帝国的封建统治集团没有任何外部压力,“全神贯注”于安内,而且位于边缘的附庸国也没有外部压力,因为它们既不指望挑战大国,也不担心大国轻易改变既有利益格局和秩序(例如明朝洪武二年的《皇明祖训》列明了朝鲜、安南、暹罗等15个“不征之国”奉行“怀柔远人”的宗藩政策,朝鲜等外藩国不仅无力挑战“中央帝国”,也不担心“中央帝国”会轻易地无罪征伐),也是全身心地安内维护治内的统治。东亚、西亚、南亚基本皆为帝国—附庸关系,且三大体系之间的直接交流互动相对较少。
具体分析史实,大致以百年为单位,分析公元14世纪到18世纪亚洲国家竞争格局的变迁。 1.14世纪:东亚方面,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国(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大蒙古国”为“大元”),四大汗国服从其大汗宗主权,高丽、缅甸、安南、占城亦为其藩属。南亚方面,突厥—阿富汗伊斯兰军事贵族以德里为中心构筑了统治印度北部的德里苏丹国(包含了跨度长达三百多年的5个王朝),14世纪图格鲁克王朝时期曾数次南征,占领了差不多整个印度南部地区,其版图几乎到了现代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的总和。西亚方面,则一度出现奥斯曼、埃及、阿拉伯诸部、贾拉尔等诸国并立局面。
2.15世纪:东亚方面,朱元璋建立的明帝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中原王朝。明朝建立后逐步恢复了唐宋时期的朝贡制度,洪武二年《皇明祖训》中列明了一批朝贡国为“不征之国”,体现了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典型的“平和”关系。到明成祖朱棣时期国力强盛、七下西洋进一步开创了万国来朝的外交局面。西亚方面,突厥化蒙古人帖木儿建立了帖木儿帝国,疆域从德里到大马士革、从咸海到波斯湾,盛极一时。南亚方面,德里苏丹国陷入分裂,与巴赫曼尼、吉吉巴特、孟加拉等诸邦并立。
3.16世纪:东亚方面,明武宗朱厚照即位后,面临一系列内忧外患(外有鞑靼达延汗进犯、内有叛乱和民变),到明世宗朱厚熜(即嘉靖朝)时期,依旧外患不断(称为“南倭北虏”),但经历明穆宗朱载垕时期的隆庆新政、明神宗朱翊钧(即万历朝)时期的张居正改革,边境安宁,国力强盛,呈现了中兴气象,特别是通过“万历三大征”(主要为被动应对而非“主动侵略”)维护和巩固了明朝在东亚的主导地位(即东亚的宗主国—附属国体系)。西亚方面在苏莱曼大帝的领导下,国祚长达六百多年的奥斯曼帝国在这一时期崛起为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大帝国进入帝国的鼎盛时期,几乎所有的伊斯兰国家都被其征服,欧洲的匈牙利、特兰西瓦尼亚、瓦拉几亚、摩尔多瓦以及亚洲的阿曼、非洲的突尼斯等都成为其附属国,向其纳贡。南亚方面,突厥化蒙古人巴布尔入主南亚建立了国祚长达三百多年的莫卧儿帝国,统一了南亚次大陆的绝大部分地区,到第三任皇帝阿卡巴(Akbar)时期,对内奉行文化融合和宗教宽容政策,经济文化取得了大发展,对外以武力和怀柔并举开疆拓土,统一印度北部、开拓西北版图、平定南方王国,开启了帝国的全盛时期。
4.17世纪:建州女真在努尔哈赤的率领下崛起,统一女真各部,创建八旗制度,建立后金政权,后于1644年在多尔衮的率领下入主中原建立了中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清帝国,而早在皇太极时期,就曾两次出兵朝鲜迫使朝鲜成为其附庸,开始构建以其为主导的东亚帝国—附庸体系。西亚方面,奥斯曼帝国的扩张步伐逐渐放缓,17世纪末期(在欧洲方向)的扩张战争进展并不顺利,但依旧在西亚和北非处于主导地位。南亚方面,莫卧儿帝国到第五任皇帝沙贾汗(Sha hJahan),“沙贾汗”在波斯语中的意思是“世界的统治者”)时期走向鼎盛,兼并艾哈迈德讷格尔王国,重夺现处阿富汗南部的重镇坎大哈,但积极的军事扩张也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到第六任皇帝奥朗则布(Orandze Bbu)时期,帝国的疆域达到了顶峰,除了南亚次大陆的南端和马拉塔王国以外,奥朗则布统一了整个印度次大陆。
5.18世纪:东亚方面,经过康熙大帝数十年的南征北战,清帝国的疆域达到鼎盛,开启了长达百余年的康雍乾盛世时期,国力强盛,四方来朝,乾隆时期的附属国包括东南亚地区的安南(今越南)、南掌(今老挝)、暹罗(今泰国)、缅甸等国西南喜马拉雅山脉一带的廓尔喀(今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等国,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浩罕汗国、布哈拉汗国、爱乌罕(今阿富汗)等国。西亚方面,奥斯曼帝国逐渐丧失对边疆省份的直接控制,但依旧维持与埃及、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地区的宗主—藩属关系。南亚方面,莫卧儿帝国在第六任皇帝奥朗则布死后即陷入分裂马拉特联盟、莫卧儿(仅统治以德里为中心的印度北部周边地区)、海德拉巴等诸国并立。
综上,自14世纪以来的亚洲三大文明区基本上一直是帝国—附庸格局为主的局面,各个文明区内往往存在着一个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和国力优势的“超级大国”。如表2所示,以各个区域为分析单元,大体以百年为分析单位,东亚地区在5个历史时段皆为帝国—附庸体系,西亚大体有4/5的历史时段为帝国—附庸体系,南亚大体有3/5的历史时段为帝国—附庸体系,东亚的“中央帝国”中国自13世纪末以来的六百多年里一直处于竞争匮乏、僵化稳定、平和滞缓的帝国—附庸体系之中,皇权巩固和封建统治的稳定压倒一切,缺乏竞争、革新和进取的动力,从而使得曾经遥遥领先于世界并创造了辉煌灿烂文明的中原王朝逐渐“僵颓”(例如放弃海洋、闭关锁国、八股取士、文化专制、禁锢思想等),直至近代彻底丧失了优势和活力,在西方列强的重击下“天朝梦醒”。以各个历史时段为分析单元,16世纪和17世纪三个文明区皆为帝国—附庸体系,而这一时期正是欧洲民族国家相继形成、争相开拓航海殖民和全球贸易、激烈展开财富追逐和霸权争夺、积极推动技术革新和制度创建的年代,也是西方文明奠定近五百年优势地位的奠基(起飞)时期。这一阶段东西方“一静一动,一僵一活,对比分明”,成为东西方文明“一起一伏,西方走强,东方势衰”的转折点。可见,动态、流动的诸强竞争结构和稳定、僵化的帝国—附庸体系之间的巨大差异正是欧洲崛起和亚洲衰落的一个根源性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近五六百年亚洲基本上处于竞争匮乏的帝国—附庸格局,但历史上也不乏诸强竞争、激烈变革的局面。以中国为例,春秋战国时期,“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激烈竞争,思想大爆发,诸子百家争鸣,各国争相改革变法(如魏国李悝变法、秦国商鞅变法等),创新政治、经济、军事制度,提升国力,谋取霸权,这一时期所孕育的思想(儒家、道家等)也成为中华文明的文化内核,影响至今,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斯(Karl Jaspers)则大致将春秋战国时期划定为中华文明取得重大突破和为后世文明奠基的“轴心时代”。另一个例子是宋朝,中华文明历史上又一个思想文化与科学技术的巅峰时期,四大发明中有三项(指南针、活字印刷术、火药)出自宋朝,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也都有令后世称道的进步和创新。而此时的中国也处于诸强对立、外压不断的格局之中,如北宋、辽、西夏并立和南宋、金、蒙古并立等。事实上,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不抑商的朝代,统治者甚至鼓励商业贸易和手工业生产,南宋更是海洋贸易立国在丧失中原沃土与半壁江山的情况下积极向南开拓生存空间,拓展航海贸易积蓄了丰厚的财政收入和国力。尽管南宋最终亡于蒙古但却是蒙古征服史中“最难啃的骨头”,抵御蒙古入侵达70年之久,足见南宋军力和财力的雄厚。
五、全球化的新影响与“适度分裂”的动态释义:解读欧洲颓势与亚洲(中国)复兴
近一百多年来,亚洲古老文明的子民一直在苦苦思索原本落后者的超越和原本领先者的衰颓,而如今世界格局的演变又将“李约瑟难题”引向了另一面,为何欧洲渐现颓势,而亚洲再度复兴?本文构建的“分裂进步理论”也有必要进一步阐释这一问题,从而检验并深化理论的解释力度及广度。既然历史上欧洲的“适度分裂”造就了欧洲的兴起,而亚洲的“过低分裂”导致了亚洲的衰颓,为什么20世纪后期或21世纪以来亚洲(特别是中国)重新崛起,欧洲反而尽显颓势(表现为经济衰颓、政府破产、福利国家难以为继、社会矛盾与种族问题尖锐、暴力恐怖袭击不断等)?
分析其原因,在于各国所处的国际体系和竞争格局(大环境、大系统)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伴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文化往来越来越密切,曾经遥远难及、各自为安的国度之间也会变得紧密相连、影响至深。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和美国的关系,一千年前对于中国来说美洲还是《山海经》中只言片语记录的“传说之地”,而中国则是以“天下”自居,是为天下之中;一千年后,两个遥远的国度却存在如此密切的经贸往来和深度的相互依赖,同时也存在十分激烈的国际竞争。如今亚洲的“大帝国”不再处于相对封闭的帝国—附庸体系之中,而是身处全球化大背景下的激烈竞争场域之中,“大帝国”也不再缺乏竞争的压力和进取的欲求,时刻要与全世界最强的国家竞争与互动。在全球化国际竞争的背景下,不论是欧洲的民族国家,还是亚洲的“大一统帝国”都面临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而且,在全球化背景下,昔日“大一统的帝国”反而更加“强而有力”,欧洲那样的分裂格局不仅不再是优势,反而成了一盘散沙、势单力孤的劣势,既难以构建统一的市场和经济秩序(相比“大一统的帝国”),也难以制定统一、协调的经济政策和稳定、长远的宏观规划,并运行强有力的制度体系和构建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更没有足够的综合国力与其他的“大一统”国家竞争。欧洲自发的一体化运动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欧盟的前身欧共体即是欧洲的一批有识之士面对西欧在二战后国际地位一落千丈、在美苏大国夹缝中艰难生存的窘境,做出反应、图变的结果,认为只有最终实现欧洲的统一,才能重现昔日的辉煌。因此,全球化使得“适度分裂”有了新的含义,伴随全球各国之间联系日益紧密,“适度分裂”所需要的国家规模和架构越来越大(“标准”越来越高),中国这样的“大一统帝国”在数百年前可能属程度太低,现在则属于程度适中,而欧洲那样的诸国分立反而程度过高,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也无力与其他大国竞争。在当前的国际格局下具有“大一统帝国”规格的典型国家主要有中国、美国,无论是人口还是国土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而欧洲一体化的目的在相当意义上正是要将欧洲塑造成一个这样的“大一统帝国”。伴随着全球化程度的提升,适度分裂所需要的大国架构越来越大,曾经的大航海和欧洲诸国竞争时代,葡萄牙、荷兰等小国也是大国乃至全球霸主,而如今,只有具备了中国、美国等这样的大国架构以及辽阔的土地和殷实的人口,方可称为大国,才有足够的能力和底气应对全球竞争。
文章原载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