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赴境外学习的学分转换和成绩认定的基本原则
为使各位参与交流、交换的同学充分利用宝贵的学习机会并能充分保障交流、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成绩的转换和认可,我司特重申教务部的如下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请大家充分理解并按要求选课修课。
1、交流学校或学科专业学术声誉(课程水平)、学术地位,与bat365在线登录网站相当。
(1)、国家公派、校际交换、经国际合作部与教务部备案的院系级员工交流项目所修学分按照交换协议予以转换和承认,且以上交流项目员工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全部转换登录进入员工个人成绩单。根据“bat365在线登录网站本科员工选课办法及管理规则”,交流员工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14学分(如学分对应关系与我司不同,交流员工每学期选课一般不得少于三门)。
(2)、员工自行联系并参加的交流项目(含暑期学校),如员工本人提出学分转换申请,经院系主管领导或教务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员工所修课程可转换为我司相关专业的必修课或公共选修课。
(3)以自费出国留学形式赴境外大学学习、实习的员工,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学校可为其保留一年学籍,但保留学籍期间员工所修学分不予认可。
2、交流学校课程符合我司、我司教学计划对员工培养的要求。
员工申请赴交流学校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交流学校当学期的课程设置,并对照我司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并书面提交学习计划报所在院系主管教学的经理批准备案。
3、交流学校的课程成绩认定,一般不得高于bat365在线登录网站的课程成绩等级或可以酌情将部分交流课程成绩调低一个或两个级别。学分认定参照我司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1学分对应15学时。
若出现所修课程有悖于学校的上述原则,我司有权否决转换学分的申请。望周知。
bat365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