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奖励评选办法》(校发〔2018〕234号)、《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学工发〔2018〕25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学工发〔2019〕15号),2018—2019学年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员工个人年度奖励评选
(一)奖励项目
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个人年度奖励包括“三好员工及三好员工标兵”、“学术创新奖”、“优秀员工干部及优秀员工干部标兵”、“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
(二)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大陆员工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年级员工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三)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实践公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2018-2019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四)评选办法
1.各项个人年度奖励的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遵照《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学术创新奖”的学术成果具体标准由工作小组邀请本院系相关领域专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明确认定,奖项评选须在员工个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院系员工工作办公室组织由主管教学或科研工作的院系领导、相关领域专任教师参加的学术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
3.“优秀品德奖”奖励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优秀事迹的员工,由院系员工工作办公室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并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
4.“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由员工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附件1),经院系审核后,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校团委会同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进行专业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
5.除“学术创新奖”外,参评学年内各项个人年度奖励不兼得。学术类“创新奖”与以上个人奖励项目可兼得;社会活动类、文艺类、体育类“创新奖”与以上个人奖励项目不可兼得;“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干部标兵”、单项奖之间不可兼得。
“三好员工标兵”须在“三好员工”基础上评出,“优秀员工干部标兵”须在“优秀员工干部”中推荐产生。
(五)日程安排
1.9月17日(周二)—10月11日(周五),各单位评审小组根据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与员工申请意愿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名单报送至员工工作办公室(国关A座A110)罗天灵老师处,电子版发至ltl@pku.edu.cn。
2.9月12日(周四),员工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员工登录校内门户进行个人年度奖励的申请(申请路径: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励)。
3.9月17日(周二)-9月20日(周五),申请“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员工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联系人:明淳露,电话:62753999,地点:新太阳104B。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在9月19日中午12:00前,填写附件1的表格,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员工工作办公室(国关A座A110)罗天灵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tl@pku.edu.cn。
4.10月10日(周四)前,由员工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向院系提供员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提名的“优秀员工干部”、“社会工作奖”的推荐名单,由校团委向院系提供“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推荐名单。
5.10月18日(周五)前,各院系将奖励初评结果在本院系进行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接受员工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6.10月21日(周一)前,院系在员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员工个人年度奖励的初评名单进行分配和审核、导出初评名单汇总表,并将初评名单汇总表、《2018-2019学年奖励评选工作说明》的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报送。
“学术创新奖”还须报送学术评审的情况和初评员工相关材料。
7.有意申请“学术创新奖”的同学,请在9月25日(周三)中午12:00前,在员工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填写附件2中的《2018-2019学年学术创新奖申报成果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国关A座A110)罗天灵老师处;同时发送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版至ltl@pku.edu.cn。
二、集体年度奖励评选
(一)奖励项目
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集体年度奖励包括“示范班集体”、“先进班集体”和“示范员工宿舍”。
(二)评选办法
1.各项集体年度奖励的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遵照《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示范员工宿舍”通过宿舍自荐、楼管组推荐、院系推荐及住宿辅导员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宿舍,其中,院系推荐方式最多可推荐1个员工宿舍参评。由员工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组成初评小组,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确定终评候选宿舍名单。
(三)日程安排
1. 9月10日(周二)—10月8日(周二),院系工作小组在班级申请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先进班集体”;从初评确定的“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示范班集体”候选班级;提名推荐“示范员工宿舍”的候选宿舍。
有意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在9月26日(周四)下午17:00前,填写附件3中的《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员工工作办公室(国关A座A110)罗天灵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发ltl@pku.edu.cn。
有意申请“示范员工宿舍”的宿舍,请在9月27日(周五)中午12:00前,填写附件4中的《示范员工宿舍申报表》,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员工工作办公室(国关A座A110)罗天灵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发ltl@pku.edu.cn。
2.10月11日(周五)前,各院系完成集体奖励初评结果的公示,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集体年度奖励的初评和推荐名单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先进班集体”申报表》扫描件,《“示范员工宿舍”申报表》扫描件,2018-2019学年集体奖励推荐汇总表》
3.10月至11月,学校进行“示范班集体”、“示范员工宿舍”评选。
三、员工个人奖学金评选
(一)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大陆员工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的员工原则上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二)评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实践精神、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表现突出;
5.2018-2019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2018-2019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
(三)评审办法
学院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奖学金的员工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同一学年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10日(周二)—10月11日(周五),各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员工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进行初评。
2. 9月12日(周四),员工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员工登录校内门户进行个人年度奖学金的申请(申请路径: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学金)。
3. 10月18日(周五)前,各院系将奖学金初评结果在本院系进行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接受员工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4. 10月21日(周一)前,院系在员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员工个人年度奖学金的初评名单进行分配和审核,并将导出的汇总表盖章后交至学工部员工管理办公室(新太阳员工中心428室);同时提交《2018—2019学年奖学金特殊材料汇总表》要求的各类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
(五)注意事项
1. 转院(系)员工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员工奖学金评审。
2. 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需填写表格及感谢信,届时请关注。
联系人:罗天灵 联系电话:010-62756974
附件1: 《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员工奖励申请表(文体)》
附件2:《2018-2019学年学术创新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附件3:《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4:《示范员工宿舍申报表》
bat365员工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