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周来临,为了建设和维护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整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学籍与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学院有针对性的摘录了部分与考场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收集了一些学院近年发生的考场作弊案例,希望能引起员工们的注意,防患于未然。
一、注意考试纪律:
1、请提前五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务必携带员工证或校园卡并置于桌面;
3、隔位就坐并竖排对齐;
4、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除必要的考试用品外,其他所有物品不得带入座位并放在老师的指定位置。
谨记,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本科生基本的学习纪律!
现将教务部发放的上学期校本部本科生学业违纪案例17起进行通报,以作警示。
序号 |
姓名 |
员工所在院系 |
年级 |
处分名称 |
违纪简况 |
处分文号 |
1 |
柴某 |
光华管理学院 |
2016 |
记过 |
《风险管理与保险》考试中,答题本夹有一张纸条,经确认,纸条上内容与课程内容相关。 |
校发【2019】45号 |
2 |
简某 |
信息管理系 |
2018 |
记过 |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中,随身携带智能手表。 |
校发【2019】46号 |
3 |
鞠某 |
元培学院 |
2016 |
记过 |
《大学国文》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校发【2019】47号 |
4 |
齐某 |
国家发展研究院 |
2017 |
记过 |
《概率论》课程期末考试中,随身携带手机。 |
校发【2019】48号 |
5 |
陶某 |
物理学院 |
2015 |
记过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期末考试中携带手机,并在手机上查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校发【2019】49号 |
6 |
刘某 |
法学院 |
2016 |
开除学籍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第二次作弊) |
校发【2019】83号 |
7 |
刘某 |
数学科学学院 |
2016 |
开除学籍 |
《高等数学 (B) (一)》期末考试中,代替光华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生马某参加考试。 |
校发【2019】84号 |
8 |
马某 |
光华管理学院 |
2016 |
开除学籍 |
《高等数学 (B) (一)》期末考试中,让数学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生刘某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
校发【2019】85号 |
9 |
武某 |
物理学院 |
2015 |
开除学籍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第二次作弊) |
校发【2019】86号 |
10 |
倪某 |
工学院 |
2017 |
记过 |
《心理统计(1)》期末考试阅卷过程中,教师认定倪某与另一员工答案存在雷同。经查,认定倪某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
校发【2019】87号 |
11 |
张某 |
政府管理学院 |
2018 |
记过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期末考试中使用手机。 |
校发【2019】88号 |
12 |
郑某 |
政府管理学院 |
2017 |
记过 |
《经济学原理》课程期末考试中使用手机。 |
校发【2019】89号 |
13 |
刘某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7 |
严重警告 |
《普通物理(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存在交头接耳和做手势行为。 |
校发【2019】90号 |
14 |
杨某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7 |
警告 |
《普通物理(Ⅱ)》课程期末考试中存在交头接耳行为。 |
校发【2019】91号 |
15 |
王某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5 |
警告 |
《生物学概念与途径》课程期末论文中存在抄袭行为。任课教师认定属一般违背学术诚信行为。 |
校发【2019】92号 |
16 |
程某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5 |
警告 |
《生物学概念与途径》课程期末论文中存在抄袭行为。任课教师认定属一般违背学术诚信行为。 |
校发【2019】93号 |
17 |
徐某 |
法学院 |
2016 |
记过 |
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中将手机放在旁边座位的桌面上。 |
校发【2019】160号 |
二、考场安排
三、考试纪律
四、违纪作弊处理认定
五、关于旷考、缓考
六、考场违纪案例篇
bat365本科教务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