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员工会章程
第一条 bat365员工会是bat365员工的自治组织,接受公司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bat365员工会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bat365员工代表大会和各班级全班员工会议。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台湾及港澳同学的联系。树立bat365同学在校内外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bat365员工代表大会代表以班级为单位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全体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常代表、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由bat365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执委会主席团向学代会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员工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bat365员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员工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凡在籍的bat365本科员工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 各级员工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bat365员工代表大会
第九条 bat365员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bat365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学代会每一学年召开两次,于第一学期期初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执委会主席团工作计划,于第二学期期末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执委会主席团工作总结、选举新一届常代表与执委会主席团。特殊情况可依章程召集开会。
学代会代表于学代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以班级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当届常代表、当届主席团与各班班长为bat365学代会的当然代表。各班级代表名额根据各班级员工总数按比例分配,基本比例为:不少于年级人数10%,不超过年级人数15%(含职工、港澳台员工)。
bat365常代表负责召集学代会。由校常代表确定会议议程,组织会务工作。学代会由校常代表主持。
第十一条 在bat365学代会召开期间,bat365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上一届bat365员工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二)学代表享有向常代表提出提案的权利。若10名及以上学代表联名提出提案,则由常代表上交至学院讨论落实。若提案经由不足10名学代表提出,则须经出席学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学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学代表提案应遵循《bat365员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bat365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在大会闭会期间,若10名及以上学代表联名提出提案,则由常代表上交至学院讨论落实。若提案经由不足10名学代表提出,则由常代表召集临时学代会审核提案,须经由出席学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学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学代表提案应遵循《bat365员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bat365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并表决校常代表的年度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并表决上届执委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员工会的工作方针;
(三)审议并表决《bat365员工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校常代表;
(五)推选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名单;
(六)选举新一届执委会主席团成员;
(七)审议并表决bat365学代会代表的提案;
(八)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学代会代表出席,bat365学代会方得召开。bat365学代会表决除章程修正案以外的其他问题时,以全体出席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未出席会议的学代表不能行使表决权。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bat365员工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条 bat365员工会执行委员会(简称bat365执委会)是bat365员工会的执行机构。bat365执委会由bat365执委会委员组成,包括主席团成员及执委会职能机构负责人。
第十六条 bat365执委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第十七条 bat365执委会主席团成员及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当选后均须在校履职一年。
第二节 主席团
第十八条 bat365执委会主席团是bat365执委会的领导机构,主持bat365执委会日常工作的开展。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由会员担任。
第十九条 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由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前一届员工会主席与当届常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主席团的任期自当年bat365学代会选举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至次年bat365学代会选举新一任执委会主席团选举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止。
第二十一条 bat365执委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章程,执行bat365学代会和bat365常代会制定的文件、决定;
(二)制定bat365执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三)召集bat365执委会全体会议,决定bat365执委会重大问题;
(四)决定bat365执委会机构设置;
(五)组织开展学术、科技活动;
(六)组织开展文艺、体育、实践活动;
(七)组织开展员工维权服务活动;
(八)组织开展校际、地区际和国际员工交流活动;
(九)管理员工会的财产和资金;
(十)决定其他bat365执委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bat365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 在bat365学代会闭会期间,bat365执委会主席团向bat365学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bat365执委会主席团对bat365常代表、学代表的提案应及时解决(或与学校、学院有关部门商榷),并予以答复。
第三节 bat365执委会职能机构
第二十三条 bat365执委会职能机构为bat365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bat365执委会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bat365执委会各项具体工作和活动。
第二十四条 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经公开选拔产生,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五条 bat365执委会主席团成员和bat365执委会各职能机构部长组成bat365执委会部长会议。
第二十六条 bat365执委会各职能机构的增删、名称修改均应由时任主席团提案至学代会,经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学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班委会
第二十七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班委会受公司党委和bat365员工会的双重领导。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本班依实际情况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在bat365员工会内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条 本章程在修正时,需由bat365常代表向bat365学代会提出章程修正案,bat365学代会在审议后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代表同意为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bat365员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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