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03]64号)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指示精神,教务部特就推荐2007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生资格
我司本部2007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预计2600人(即2003级本科生,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和专升本毕业生)。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和《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特别是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毕业后不自费出国留学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教务部核准后,予以推荐并开具免初试资格证明。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
资格审定时间为9月11―20日。其中:
1、11―14日,个人申请、院系推研工作小组研究审核,提出初步的推荐名单,在院系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2、15日各院系向教务部申报推荐结果(书面),并将获得免试资格的员工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18-19日教务部审核并公示结果。
推荐工作时间为9月20日-10月份:
1、9月20日起,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员工可持教务部开据的资格证明(在各院系教务办公室领取),自行联系接收单位。赴外埠联系面试等一切费用自理。
2、10月25日前,员工必须将联系接受免试读研的结果反馈所在院系。
3、10月26-27日各院系将推荐研究生去向(以对方研招办的接收函为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注意:提醒员工一定及时将落实接收单位的结果反馈到院系教务。至10月25日尚未接到接收函或未将接收函交到院系教务者,系统会自动将其从推荐名单中删去,推荐资格失效。)
4、11月初,学校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如数领取和组织填写《推免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及方式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
三、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资格审查等均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原《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与教育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见附件)。具体要求:
1、各院系要成立有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员工工作的领导、教务、班/年级主任参加的推荐工作小组,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司推荐免试生的质量。文/体特长生、选留学工干部、团中央支教团成员等,均从确定了免试资格的员工中选拔推荐。
2、学术交叉是成才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推荐我司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在当前考研热潮持续不退的情况下,要提醒员工珍惜机会,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他们走出去,积极向外单位联系。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可以节约很多精力与时间。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等,每年都接受我司的免试推荐员工,已有较好的基础。目前已有院校发来接受我司推荐员工的信息。
3、从02级员工起,员工所修全部课程进入GPA统计,推荐资格证明中的专业GPA排名,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
元培实验班员工的专业GPA排名参照员工所修专业院系的统计结果来计算和排定(例如,物理专业的元培员工应在物理专业员工中确定排名),其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计划委员会组织进行。
4、有关被推荐者的推荐资格证明、专业GPA排名、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改动数据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被推荐者的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推荐员工的质量关系到我司的学术声誉,一定要重视对员工推荐后的管理(即《实施办法》第四条)。提醒和督促他们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学习,避免发生问题。若出现未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校有责任告知接收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决不隐瞒迁就。
推荐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且由于各单位今年的接受面试时间均有所提前,又正值新学期开始,请各院系从稳定的角度给予高度重视,并抓紧时间安排,力争及时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由于推研工作按照国家200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名额有限,为保证同学们的利益,已确定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员工,不得申请推荐;已办理免试推荐报名手续的员工,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员工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请向毕业班同学说明。
教 务 部
2006年8月29日